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一项现实紧迫而又繁重艰巨的任务。要实现《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关键在于通过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如果缺少实实在在的措施,再完善的方案也是一纸空文,再明确的目标也是空中楼阁。只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质量提升行动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最终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
措施源于政策,必须始终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这是基本前提,也是根本保证。实践表明,一些人或一些单位抓落实抓不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所制定的措施往往流于形式,执行起来也难免应付和走过场。而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源,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吃透党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的精神。因此,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把干劲集中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精力集中到推进质量提升行动上来。只有思想统一了,认识透彻了,才能制定出符合要求和实际的措施,才能同心同德,形成合力,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措施基于实际,必须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狠抓落实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能否解决实际问题,解决了多少问题,是衡量措施是否有效以及有效程度的标准。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善于把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要注重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把主要精力放在那些对全局最重要、最有决定意义的工作上,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对重大问题、重点工作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取得突破。这样才能取得全局工作的主动权,使各项工作更加协调一致,更加富有成效。
措施见于执行,强调执行力显得尤为重要。执行力来源于哪里?来源于真抓实干。现实中总有些人“决心在嘴上,行动在会上,落实在纸上”,这样显然是完不成任务的,而且这种糊弄支应的做法会产生非常不良的社会后果,对质量提升行动不仅无利反会生害。强调执行力,就是要反对花拳绣腿,要见真功夫,既看过程,更看结果。会开得再好,文件发得再多,不算有执行力;有许愿,有承诺,甚至签了责任状,也不算有执行力。只有采取扎扎实实的行动,见到可触可感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才叫有执行力。
措施成于方法,形成科学的制度和机制十分关键。没有可操作性的制度机制,再好的愿望,再好的部署,也会流于形式。这就要求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抓质量提升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督察考核机制,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同时,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于具体的质量提升工作,要细化、量化到每个阶段、每个人。要一步一个脚印,方案举措完善,布置检查到位。对做得好的单位,要肯定表扬,对做得不好的单位,要告诫批评。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管之责,时有限定之期。
目前全国质量领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活动已经动员开展起来,应该说有措施、有行动,效果初见。我们相信,只要大家都能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尽职尽责、全心全意抓好落实,推进质量提升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国质量报》
[来源: 中国质量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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